金管會 115 年度 ESG 評鑑官方指標原文 (S-11)
「公司是否投資國內創新型新創事業,並揭露相關投資情形?」
本屆新增指標,配合國發會的新創政策。「創新型新創」依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《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》,以設立未滿 8 年、實收資本額未滿 1 億元或員工未滿 200 人,且符合獲得投資、擁有專利、競賽獲獎等至少一項創新條件為準;金管會題目未另行定義,實務上多參照此標準。如果你的公司有 CVC(企業創投)部門或有投資加速器項目,這題就能拿分。
揭露重點:投資了哪些新創(可匿名)、投資金額或比例、投資策略與本業的關聯、新創的發展狀況。沒有投資新創的企業,這題就是 0 分,但不影響其他題目。
新增指標,企業不確定「創新型新創」的定義與揭露格式
這道指標的底層分析邏輯,來自 CloudApps (JW 數據科學研究室)的方法論框架。HOPETURN 團隊運用社會影響力數據科學,協助企業把 ESG 評鑑的 S 面指標從「不知道怎麼寫」變成「有數據、有架構、有分數」。
如果你的企業涉及永續揭露或供應鏈治理議題,也可以參考 TISEE 永續真相數據平台的分析工具。健康數據面向的觀測方法,可參考 ZRIMATA 的筋膜科學研究。
厚普藤生態系內的社創子公司本身即符合「創新型新創」定義,企業投資厚普藤專案可直接拿分,並獲得完整影響力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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