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mpact Investment Ecosystem

影響力基金與治理架構

從「非營利組織」邁向「社會創新企業」。以私募股權 (PE/VC) 與有限合夥 (L.P.) 機制,打造永續轉化的造血引擎。

打破募款困境,導入資本市場的高維度思維

傳統非營利組織 (NGO) 往往受限於「持續募款」的存活壓力。厚普藤選擇了一條沒有人走過的路:我們將核心的慈善使命與國度異象,封裝進具備最高治理標準的**「社會企業型私募基金架構 (Social Enterprise PE/VC)」**之中。

傳統 NGO 的痛點

  • × 缺乏造血能力,過度依賴一次性捐款。
  • × 捐款人無法追蹤影響力指標與實質報酬 (ROI)。
  • × 大金主介入董事會,容易導致原始經營異象偏移。

厚普藤的「影響力投資」解方

  • 導入**有限合夥制 (L.P.)**,分離經營權與出資權。
  • 自建電商與 ESG 顧問等「造血器官」,創造商業化利潤。
  • 利潤按合約比例,自動反哺給「教育與轉化」等純公益樞紐。
Governance Structure

「普通合夥 (GP) + 有限合夥 (LP)」機制

保護神國異象的同時,為企業家提供最合規、最安全的參戰舞台。

普通合夥人 (GP)

General Partner / 核心運營團隊

  • 1

    100% 的絕對經營決策權

    由厚普藤核心高管團隊擔任。負責全盤戰略操盤,牢牢穩固厚普藤的發展方向,確保國度異象與使命永遠不會偏移。

  • 2

    承擔無限責任,展現決心

    作為計畫的主導者,我們承擔營運上的完全責任,負責將生態系的每一分資本,轉換為最高效的社會影響力。

有限合夥人 (LP)

Limited Partner / 投資人與企業主

  • 1

    純提供銀彈的影響力投資

    由企業主或國度天使投資人擔任。LP 僅提供資本(出資),享有高額分潤與 ESG 企業實績,但不涉入日常管理,實現「出資與經營分離」。

  • 2

    享受穿透式課稅與彈性分潤

    依據台灣最新《有限合夥法》,在特定條件下避免雙重課稅。此外,可以針對特定子專案(如:單一電商案)進行專案型投資入股,極度敏捷。

打造生生不息的「飛輪循環」

在這個制度下,厚普藤的「五大柱石」將發揮最大綜效:

企業與投資人 (LP) 投資資金進入 企業賦能中心 (ESG)永續事業中心 (電商) 幫助其運作並產生真實商業利潤。

產生的利潤,按合夥契約明訂比例,自動流向 無法自力變現的 教育與轉化發展中心 (公益) 作為種子發動機。

投資人不僅獲得財務回報,更直接驅動了龐大的社會教育影響力。